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首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实施聘任制和聘期考核工作有关要求,学校拟开展2021年下半年首聘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新聘人员第一聘期合同到期、第二聘期合同到期以及延聘合同到期教职工(合同终止日期在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的)。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
首聘期考核以聘期合同为依据,对受聘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及师德师风、工作业绩和公益服务等履职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及师德师风考核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工作业绩考核严格对照聘期合同约定的目标任务来执行。
三、考核时间
2021年11月19日前:各单位提交考核方案。各单位核定拟考核人员名单,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包括考核对象、考核程序、考核小组组成、时间安排等,报人事处备案。
2021年12月24日前:各单位按照考核程序要求,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按时完成考核,并报送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
四、考核程序
1.个人填报材料。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考核申请,对照聘期目标任务,填写《华中科技大学首聘期考核表》,并按照聘期目标任务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材料审核展示。单位对拟考核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本单位公开场合进行展示,时间不少于5天。
3.单位组织考核及公示。各单位成立聘期考核组。各院系所考核组成员为9-15人,由本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会负责人和教授代表组成,其中教授代表不少于考核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其他各单位考核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本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考核组根据聘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综合表现,投票决定考核结果和聘用意见。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4.报送学校审批。各单位向校聘办报送考核结果、下一聘期拟聘意见及相关材料。①华中科技大学首聘期考核表;②院系首聘期考核情况一览表(单位填写,电子档和纸质档均需提供);③上一聘期目标任务书复印件(延聘人员还需提供变更聘用合同协议书复印件);④第二聘期目标任务书(一聘期到期、一聘期延聘到期考核合格,续聘人员提供);⑤相关证明材料(课表、项目通知单、论文等复印件)。以上材料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 学校将审批结果反馈至各二级单位。
五、考核结果确定及使用
考核结果确定及使用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新进教师首聘期考核暂行办法》(校人〔2019〕49号)执行。
六、有关说明
1.首聘期包括第一聘期和第二聘期两个阶段。拟考核人员统一填写“华中科技大学首聘期考核表”,按人员类别填写。
2. 提前完成聘期合同目标任务的,可至多提前一年申请考核。
3. 确因罹患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聘期考核的,可提出延期考核申请,经二级单位审核同意并由学校审批通过后,方可延期考核。
4.专任教师首聘期考核按照既定程序来开展;非专任教师首聘期考核前,需进行民意测评;人才派遣类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及时完成合同续签事宜。
5. 拟考核人员成果统计,截止至聘期合同终止之日。
6.对在考核过程中出现的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人:张润博 联系电话:87543610
邮 箱:2017220100@hust.edu.cn
附件:首聘期考核附件
人 事 处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