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华中科技大学2013、2014级学生修读“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双学位报名工作的通知
(通知类型:教学 发布单位: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5-11-19 15:48:51 阅读: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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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2015~2016学年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七校联合办学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我校2013、2014级学生参加“七校联合办学”学习报名的有关事项和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
1.学有余力、表现良好,第一学年度课程加权平均总成绩80分及以上(含80分)或课程加权平均总成绩在主修专业排名前50%的2014级、2013级(五年制)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两个课程成绩要求必须满足一个条件)。
有2门(含2门)以上课程不及格的2014级、2013级(五年制)学生不得修读“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双学位,课程成绩统计范围为2014~2015学年度第一、二学期考试课程。
2.已修读“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的2013级、2012级(五年制)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3.根据《关于公布2011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通知》鄂学位〔2011〕4号文件精神,申请修读“七校联合办学”双学位的学生,须跨学科门类选择专业(即辅修双学位专业和主修专业代码前两位不能相同),且仅限报一个专业。如选择同一学科门类下的专业则不授予双学士学位。
二、报名相关事项
1.网上报名时间
符合报名条件的2014级、2013级(五年制)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自本《通知》公布后即可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20~29日。
2.获得辅修双学位证书条件
要获得辅修双学位证书,必须先获得主修学位(主修学位不能为破格授予的),且大学英语考试四级CET4在425分及以上(主修英语专业学生需取得专八TEM8“合格”级别);学生辅修、双学位专业课程的完成时间必须与主修专业学业完成时间一致。所颁发辅修学位证的专业后加“(辅修)”字样。
3.个人报名程序
(1)下载并填写《“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双学位申请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栏),交学生所在院(系)教务科。
(2)进入“七校联合报名”网(http://ut7.ccnu.edu.cn/),登录个人报名信息,点击“网上预报名”栏,按以下基本流程完成七校联合学生网上预报名。
网上预报名基本流程如下:
●仔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报名信息必须认真核实,确保准确无误后再提交,一旦成功提交,部分信息将不允许自行修改和撤销重填,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本人承担,预报名截止期后网站将自动关闭报名系统);
●选择主修和辅修学校和专业,检查是否可以报名(必须跨专业辅修原则);
●提示学校特别要求信息,并确认主辅修学校和专业;
●填写个人详细信息;
●提示提交成功,提示打印报名信息;
●修改和打印个人报名信息(打印报名信息以作报名成功凭证)。
4.院(系)集体报名
各院(系)根据教务处提供的《2014级、2013级(五年制)“七校联合办学”辅修报名审核表》(Excel电子版,教务处11月30日在本科教务群公布)输入学生2014~2015学年度第一、二学期加权平均总成绩及专业排名(含专业、人数排名),并审核学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于2015年12月2日前将纸质《2014级、2013级(五年制)“七校联合办学”辅修报名审核表》交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并将Excel电子版“2014级、2013级(五年制)“七校联合办学”辅修报名审核表”发至到电子邮箱:shijun@mail.hust.edu.cn。
5.学费标准、缴费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学费标准:根据“七校联合办学”统一规定,学费标准为25学分×100元/学分。
(2)缴费时间、地点及领取听课证
2014级、2013级(五年制)学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5年12月16~17日持本人学生证到学校财务处(大学生活动中心)办理缴费手续。其中参加本校“七校联合办学”学习的学生持缴费收据到辅修专业所在院(系)领取听课证;参加其他六校 “七校联合办学”学习的学生持缴费收据于2016年2月22~24日到学生所在院(系)教务科领取听课证。
已修读“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的2013级、2012级(五年制)学生请于2016年1月6~8日持本人学生证到学校财务处(大学生活动中心)办理下一年度修读的缴费手续(学费标准为25学分×100元/学分)。其中参加本校“七校联合办学”学习的学生持缴费收据到辅修专业所在院(系)领取听课证;参加其他六校“七校联合办学”学习的学生持缴费收据于2016年3月3~6日到学生所在院(系)教务科领取听课证。
(3)特优生学费减半手续
修读本校“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双学位的学习特优生,学费减半。在修读辅修、双学位期间只能减免1次。
办理时间及地点:2015年12月12日~16日;地点: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具体流程:下载并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学生修读本校“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双学位学费减免申请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栏),交学生所在院(系)教务科,院(系)主管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相关学生持学校有关特优生证明文件及签字、盖章《辅修专业、双学位学费减免申请表》到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办理有关手续。
(4)学费退费期限
申请修读“七校联合办学” 辅修专业、双学位的学生所交学费自2015年3月4日后一律不退还。
6.限报专业录取
报名修读“七校联合办学”外校限招人数专业的学生将按所报学校各专业可录取总人数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名单由教务处届时公布,各校开办专业限招人数见附件一。报名修读校内各辅修专业的人数不受限制。
7. 改报专业手续
不在名单内(报名后未予录取)的学生,本人持学生证于2015年12月10~11日在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办理改报其他专业手 续。
三、有关教学安排
1.2014级、2013、2012级(五年制)学生凭“七校听课卡”,按课表到学校指定地点上课。
2.上课时间为双休日和暑假。各学期具体开课时间、地点等教学安排,学生可在网上查询,网址为http://ut7.ccnu.edu.cn/,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七校联合办学”咨询部门及联系电话
咨询部门: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南三楼三楼307室);
联系电话:87542523;
联 系 人:石老师。
附件: 1.“七校联合办学”各校招生专业一览表;
2.“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双学位申请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教务管理”栏下载);
3.华中科技大学学生修读本校“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双学位学费减免申请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教务管理”栏下载)。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