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我校2016年教学研究项目设立专项和重大专项,分别针对教育部专项要求和我校教学改革中急需解决的重点问题开展相关专题研究。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内容
1. 专项
2016年教学研究项目专项共为四类,分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项(以下简称“卓工计划”专项)、试点学院改革专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专项(以下简称“卓医计划”专项),和医学整合课程专项。立项目标着眼于解决在实施卓越计划、试点学院改革、医学整合课程教学改革等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1)“卓工计划”专项
依据本专业定位和结合《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本科工程型人才培养通用标准》的本专业“卓工计划”顶层设计,在满足《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本科工程型人才培养通用标准》的基础上,针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门要求》,在专业人才标准制定、课程体系和教学形式改革、校企联合培养等方面,开展专项研究与实践,在机制创新方面具有特色。
(2)试点学院改革专项
在前期各项改革顶层设计、实践的基础上,继续在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方面开展专项探索与实践,在提升质量管控、各方协同育人的顶层设计与管理方面,具有鲜明特色。
(3)“卓医计划”专项
在以往教学改革的基础上,结合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和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最新《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以及中国临床医生岗位胜任力通用标准,在以结果为本课程体系、医学生医德素养和临床实践能力培养、临床实(见)习管理机制与体制、创新教育、本科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临床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之间的有机衔接等方面进行重点研究。适当兼顾医科其他专业卓越人才培养。
(4) 医学整合课程专项
在器官系统课程体系改革所形成的各门整合课程的基础上,围绕人才培养目标,继续推进医学课程由最初的“物理”整合逐步向“化学”整合和“生物”整合转变,要求各门整合课程必须进行跨院系的课程整合。
2. 重大专项
立项目标着眼于解决教学中的重大共性问题,结合本年度教学研究工作重点,在我校卓越计划实施、跨学科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机制创新等方面,开展相应的专项研究与实践,培育出特色鲜明、具有示范和辐射作用的突出教学成果。
在“卓工计划”实施方面,重点支持基于工程认证、“卓工计划”验收对应的标准、评价体系构建与实践探索,以及由名师名教授与业界联合建设的挑战式课程(突出在思维与能力导向的教学设计及实践上具有特色)等。
重点支持已批准招生的跨学科新专业建设中,多学科全方位协同育人的教学设计、管理机制探索与实践。
在“卓医计划”实施方面,重点支持以结果为本课程体系改革,跨部门、跨院系、跨学科协同育人机制创新,创新教育、评价体系构建与实践等。
二、项目立项方式和立项流程
1. 专项:
在上述专项涉及工作的实施院(系)中定向发布,定向发布的院(系)见附件1。相关院(系)自定工作基础好、特色突出的项目申报。教务处在相关院(系)自定推荐申报的专项项目中,经过专家评审,确定具有特色、操作性和可辐射性强的项目立项。立项项目经费由各院(系)从教学运行费中拨付。
2. 重大专项:
基于前期各院(系)相关实施工作的基础,以委托立项方式为主,结合优选专项中特色明显、成果预期较好的项目方式,通过专家评审确定具有明显特色、通过多院(系)协同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立项。立项项目经费由教务处另行拨款资助。
三、项目申报提交材料要求
1. 《华中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一份。
2. 《华中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所有项目的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
以上文档由院(系)教学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提交。
3. 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16年3月28日。材料提交方式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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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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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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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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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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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校区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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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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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ying@h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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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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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8755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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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医学院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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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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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baizhi@h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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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柏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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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83693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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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说明
1. 专项和重大专项,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各院(系)做好初评推荐工作。
2. 其他说明参见《关于2016年教学研究项目立项暨校级面上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1.各专项定向发布单位
2. 华中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3. 华中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