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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湖北省第四届(2017年)大学生社会调查报告大赛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06-26 点击量:

社会调查是社会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大学生的专业核心技能之一,是大学生了解社会、熟悉国情的重要方式,是大学生在实践中增长才干、提升能力的重要途径。我省已举办了三届大学生社会调查报告大赛。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大学生运用社会调查方法开展研究的能力,现将湖北省第四届(2017年)大学生社会调查报告大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湖北省社会学学会

承办单位: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

大赛组委会:本届大赛将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联合成立组委会,组委会秘书处设在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社会学系,联系人:严念慈老师,联系电话:13797017969;嵇雷老师,联系电话:027-81971520、13377881350。

二、参赛对象和参赛作品基本要求

1.湖北省各高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均可以个人或团队名义参加,团队调查报告的著作权属于第一作者所在单位。

2.参赛作品必须从真实的社会调查中来。注明调查时间,调查地点,实施调查的人员;调查对象,调查(收集资料)的方法,分析资料的方法;调查研究主要结论。

3.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且应为2016、2017年内所做的调查,未参加过类似社会调查报告大赛。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将参赛选手填写好的报名表(附件1)与和参赛作品(统一封面格式见附件2)电子版以邮件形式发送到严老师信箱8436031@qq.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按照“湖北省大学生社会调查报告+姓名+就读学校院系”格式统一注明。

2.提交材料:将报名表与和参赛作品纸质版各一份现场报送或邮寄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邮寄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杨桥湖大道8号,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收件人:严念慈收), 邮编430205。

四、时间安排

本次大赛分为报名、初审、复审、决赛和后期展示五个阶段,时间初步安排如下(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活动阶段

活动时间

报名

10月1日—10月31日

初审

11月1日——11月10日

复审

11月11日——11月30日

决赛

12月9日(周六)上午09:00

后期展示

12月10日——12月31日

五、评审细则

1、评审标准

学术规范性:资料丰富、详实,资料展现方式规范,分析方法规范,分析过程规范;

内容结构:层次分明,逻辑清晰,重点突出;

选题意义:真实反映社会现象,有实用性,特点或独创性;

文字表述:文字表述流畅生动。

2.专家初审

初审专家主要由主办单位专家组成。

从论文规范程度、社会真实反映度、资料丰富程度、学术性及分析的深刻程度等方面进行评审,

按照评审标准,选出参赛作品总数约50%的比例入围复审。

3.专家复审

复审专家由不少于5个单位的专家组成。

评分结构:学术规范性30%;内容结构30%;选题意义20%;文字表述20%。

每一参赛作品由多位评委进行评分,取平均分。

排名前二十的,提名为优秀奖候选项目;评分排名前十的作品将参加决赛。

4.决赛现场答辩

现场评分结构:学术规范性20%;内容结构20%;选题意义20%;语言表述20%:答辩回答问题20%。

每一参赛作品由多位评委进行评分,取平均分。

参赛作品最终成绩:专家复审评分(40%)和决赛现场答辩评分(60%)之和,依据得分高低确定最终成绩和奖项。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2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700元;三等奖5名奖金500元;优秀奖 10名,颁发精美礼品。所有奖项均颁发荣誉证书。

七、注意事项

1.请各高校广泛动员,积极支持,在确保参赛作品质量的同时,扩大和提升大赛参与面与影响力,努力为在校学生提供良好的竞赛平台。

2.严禁学术不端行为。

3.为确保比赛公开、公平、公正,决赛阶段现场答辩的参赛作品相关信息将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主办单位:湖北省社会学学会

承办单位: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

2017年6月22日

附件:关于举办湖北省第四届(2017)大学生社会调查报告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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