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4-04-29 点击量:次
按照学校有关工作规定,社会学院组织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对符合报考条件、提交材料完整的考生进行材料审核。按照教育背景和学习成绩(20%)、科研实践经历和硕士学位论文(20%)、科研成果和获奖(20%)、研究计划(10%)、导师综合评分(学术背景、成果及研究计划等)(30%)等方面,评定材料审核成绩。
现公示确定进入综合能力考核的考生名单,详见附表。
公示期为4月29日-5月7日。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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