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网站首页  -  学生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我院15级本科生“二次选导师”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03-22 点击量:

各位15级本科生:

我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有效地促进了学生专业学习与个性发展,提高了学生的实践与创新创业能力。为进一步发挥本科生导师的作用,遵循教书育人规律,遵循学生成长规律,更好的对学生进行专业指导。经学院研究决定,在15级学生进行二次选导师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学生申请。有意愿更换导师的同学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本科生“二次选导师”申请表》,于417日前将纸质版交至社会学院教务科姜雪老师处。

2.导师选择。导师会根据学生《申请表》进行选择(可自行选择面试),并根据相关要求确定选择学生名单,并于428日之前将选定学生信息交至社会学院教务科姜雪老师处。

3.名单公示。院教务科会将名单进行汇总,将成功完成二次选导师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未成功选择导师的同学维持原导师不变。

希望同学们认真考虑,并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提出申请。

社会学院

2017322


附件:

本科生“二次选导师”申请表


  • 微信二维码

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东七楼社会学院 
邮编:430074 | 电话:027-87543152  传真:027-87543152
投稿邮箱:hust_soci@163.com
Copyright 2015 ◎ 华中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