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15级本科生:
我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有效地促进了学生专业学习与个性发展,提高了学生的实践与创新创业能力。为进一步发挥本科生导师的作用,遵循教书育人规律,遵循学生成长规律,更好的对学生进行专业指导。经学院研究决定,在15级学生进行二次选导师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学生申请。有意愿更换导师的同学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本科生“二次选导师”申请表》,于4月17日前将纸质版交至社会学院教务科姜雪老师处。
2.导师选择。导师会根据学生《申请表》进行选择(可自行选择面试),并根据相关要求确定选择学生名单,并于4月28日之前将选定学生信息交至社会学院教务科姜雪老师处。
3.名单公示。院教务科会将名单进行汇总,将成功完成二次选导师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未成功选择导师的同学维持原导师不变。
希望同学们认真考虑,并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提出申请。
社会学院
2017年3月22日
附件:
本科生“二次选导师”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