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院各研究生年级: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18]9号)的文件精神,按照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研究生兼任助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学年招聘8名助教助管,工作细则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与条件
1、申请范围:社会学院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2、评定条件:思想品德良好,课业成绩优秀,集体活动积极。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定:
1) 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2) 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者;
3) 延期毕业的学生;
4) 在学术研究和评奖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5) 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者;
6) 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及活动者;
7) 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者;
8) 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者;
9) 导师认为不宜参评的;
10) 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提出申请的。
二、岗位设置及要求
1、岗位设置
本学年招聘8名助教助管,由社会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考核录取。
2、工作量
助管、助教工作量为10小时/周或者3个半天/周。
3、工作内容及要求
助管承担社会学院的辅助管理工作,协助老师处理学院日常事务和学生发展工作;每周需在院办值班并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要求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细心、认真负责,能按时上岗。
助教承担本科生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参加考试和评卷工作,协助指导专业实习等工作;协助研究生教学的开展;每周需在院办值班并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要求细心、认真负责,能按时上岗。
4、岗位津贴
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600元,一年按照十个月发放。
三、聘用要求和程序
1、研究生申请助管、助教岗位,需填写《2024年社会学院助管、助教申请表》,申请表须经导师同意,由社会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考核录取。
2、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的聘用时间为秋季学期第一个月,聘期为一学年,采取每学期考核的方式对申请助管、助教岗位的研究生进行考核,考核不通过者将没有资格申请该学年下学期的工作。
3、研究生兼任助理工作不得影响本人学习,违反校纪校规的研究生不能应聘助理岗位。
4、聘用老师确认研究生不能胜任工作任务后,可以解聘,但应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研究生。研究生因故申请不再兼任助管、助教工作,须提前半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聘用老师决定是否同意解聘。对于解聘有争议的,可以向聘用老师提出申辩,对于申辩有异议的,可提请社会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裁决。
四、申请程序及说明
1、申请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的同学请提交申请表进行报名。自行填写报名表(附件一、附件二),于9月5号(周四)晚上21:00点前将报名表传至邮箱:1433078676@qq.com。邮件及申请表文件命名格式为:“年级+硕士+姓名+助教/助管申请”,如“2024级硕士XXX助教申请”。
2、我院将对提交申请的研究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聘,结果在网上公告。
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