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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社会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10-08 点击量:

 

为做好2017-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2014]11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2017-2018年评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奖学金种类

(一)博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生。

(二)硕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生,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生,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生。

、申请对象及年限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

(三)强军计划、少骨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研究生;

(四)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办理注册手续,具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的在校研究生,且符合申请年限要求。

申请年限:硕士不超过各院系确定的学制年限,普通博士不超过3年,直博不超过5

三、评定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

1、上一学年度受到校级党、团或行政处分;

2、经学校批准休学后复学不满一年;

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5、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6、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7、有成绩不及格;

8、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

9、协议有约定不参评者;

10、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四、评审流程

(一)申请者仔细阅读《社会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见学院官网),于2017109-1012之间将《学术表现计分表》、《研究生第二课堂考核计分表》,及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交到东七楼316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和确认。

注:1.2017级新生不用参与此环节;

    2.院系公示过的研会集体活动、喻晨沙龙、研调会参与项目情况、星希望活动情况以及院内学生干部情况不用提供证明材料,其他加分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学院于20171013评选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

获奖学生根据评选结果,在20171014-1015之间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yjs.hust.edu.cn/ssfw/login.jsp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一),研究生应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认真总结自评,详实填写表格内容详见学生操作说明(附件二)

(四)导师于20171016-1019之间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yjs.hust.edu.cn/epstar/web/swms/mainframe/home/index.jsp对名下的学生奖学金申请进行审核(操作说明详见附件三),1020日系统将自动默认未操作的导师审核意见为“同意该生申请”。

(五)经过导师审核后,在系统中下载《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且用A4纸正反打印,以班级为单位在1023-1025之间至东七楼316办公室

(六)每位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的研究生,必须在线签订《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协议》(附件四),明确各自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正反面打印三份,以班级为单位,在1023-1025之间交到东七楼316办公室经院系、学校盖章后协议各方存档备案。

 

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

0一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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