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8-2019学年优秀博士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2014]11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8-2019学年优秀博士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种类
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年/生。
二、申请对象及年限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14级、2015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
(三)强军计划、少骨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
(四)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办理注册手续,具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的在校博士研究生,且符合申请年限要求。
申请年限:2014级和2015级非直博未答辩的学籍状态为正常的博士研究生。
三、评定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优秀博士奖学金评定:
1、上一学年度受到校级党、团或行政处分;
2、经学校批准休学后复学不满一年;
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5、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6、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7、有成绩不及格;
8、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
9、协议有约定不参评者;
10、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四、评审流程
(一)申请者仔细阅读《社会学院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于2018年9月29日将《学术表现计分表》、《研究生第二课堂考核计分表》,及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交到东七楼316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和确认。
(二)学院于2018年9月30日-10月9日评选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获奖学生根据评选结果,在2018年9月30日-10月5日之间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yjs.hust.edu.cn/ssfw/login.jsp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一),研究生应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认真总结自评,详实填写表格内容。详见学生操作说明(附件二)。
(四)导师于2018年10月6日-10月12日之间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yjs.hust.edu.cn/epstar/web/swms/mainframe/home/index.jsp对名下的学生奖学金申请进行审核(操作说明详见附件三),10月13日系统将自动默认未操作的导师审核意见为“同意该生申请”。
(五)经过导师审核后,在系统中下载《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且用A4纸正反面打印,以班级为单位在10月15日-10月18日之间交至东七楼316办公室。
具体安排见下表:
时间 |
评选进度 |
参评范围 |
9月25日 |
发布评奖通知、评奖细则 |
2014级和2015级非直博未答辩的学籍状态为正常的博士研究生 |
9月29日全天 |
提交个人加分项汇总表及证明材料 |
9月30日-10月9日 |
评选结果公示 |
9月30日-10月5日 |
获奖学生在研究生系统中申请 |
10月6日-10月12日 |
导师在研究生系统中审核通过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申请 |
10月13日-10月14日 |
院系在研究生系统中审核通过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申请 |
10月15日-10月18日 |
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
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