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1日上午,社会学系第二十三期“喻晨学术沙龙”活动成功举行。本次沙龙由2013级社会保障博士罗艳主讲,2013级社会学博士刘丹主持,特邀社会学系系主任丁建定教授作为点评嘉宾,现场三十余名同学参与了此次活动。
本次沙龙的主讲题目是《信息技术与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互动研究——基于苏州市虚拟养老院的实证调查》。主讲人罗艳首先从当前养老服务供需缺口日益增大,亟需探索一种更加高效的养老服务方式这一现实背景讲起,认为今后信息技术的应用将成为完善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选择。之后,她结合实证材料,从“虚拟养老院的缘起:解决痛点、虚拟养老院“信息技术”与“居家养老服务”的互动、虚拟养老院的扩展等几个方面对苏州市姑苏区虚拟养老院的概况、运作以及发展等进行了全面的介绍,使大家对虚拟养老院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最后,罗艳从技术的社会形成论入手,搭建分析框架,揭示苏州市虚拟养老院中信息技术成功应用于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在原因和机理,并再此基础上引申出自己的思考。
主讲人汇报结束之后,到场师生展开热烈讨论,提出了很多问题和建议:
2015级硕士王广德首先发问,他认为文章的题目不够聚焦,并对信息技术与养老服务之间的互动到底是怎么结合的?以及开展中研发团队的成本很高,能否推广等存在一些疑问。
2014级硕士陈宁提出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关于题目,互动是否合适有待商榷。第二,为什么选取苏州为研究对象,能够进行一个概述。第三,研究背景是当前存在的“供需矛盾”那么这个矛盾有多大,信息技术介入之后这个矛盾是否得到缓解?介入之后是什么情况呢?第四,信息技术只是一个工具,苏州的成功是技术决定还是经济决定呢?
2015级博士周浪提出疑问,首先互动是什么,这个文章中并未展开。其次关于建议图的展开,多是策略调整,并没有深入的解释。再次,文章最后用信息技术决定论作为解释框架是否过于宽泛,信息技术与服务之间的关系应该深挖。
2015级博士童玉林提出如下问题:第一,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有具体的服务内容和服务主体等方面,信息技术跟谁进行互动,是否可以更清晰的界定?第二,文章布局相对较散。第三文章的一些新词“逻辑结构”、“物理性”和“物质性”等能否进行明确解释?
2015级博士刘杰认为文章中实证与理论的对话是有隔阂的,理论框架比较模糊,对技术社会的建构缺乏社会的成分,尤其是老年人的需求部分需要突出。2015级硕士何晨晨也认为关于老年人的论述不够充分。
2013级博士郑进提出了许多具体而又细致的建议,首先摘要中出现研究意义是否合适,其次文章关于相关因素的论述需要具体化,再次访谈资料的应用、时间地点的表述、直接与间接引用等细节需要注意。
2013级博士刘丹首先对文章中关于互动的运用提出了疑问,并提出可以改为“互构”的建议。其次,提出文中出现“互动逻辑”、“应用过程逻辑”不够明确和统一,重点不够突出。再次,用苏州作为论据去支撑理论,那么信息技术的应用的基础和条件到底是什么?
此外,参会的其他同学如吉别克、冯兰等也从文章的调查对象、理论支撑、解释主体、研究对象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罗艳对一些问题进行了回应,并对大家的问题和意见表示感谢。
最后,进入精彩的点评环节。丁建定教授的点评基于文章,但是不拘泥于文章本身,不但给大家分析了自身的一些研究经历,更对大家如何做学问、如何埋头做事,坐得住板凳提出了要求和建议,使大家切身感受到丁老师的关怀。针对文章本身,丁老师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看法和建议:第一,文章的立意不够明确,究竟是想解释影响信息技术发挥作用的主客观因素还是想解释信息技术是如何应用于养老服务呢,这一点是文章中没有明确体现的。第二,在信息化居家养老服务中,政府的作用究竟是什么?应该是什么?政府是否该退出,还是本身就是政府的责任需要明确。第三,目前文章展现出的三维主体,政府、居家乐、供应商这是不全面的,忽视了人的层面,需求的层面,要把老年人的情况加入分析框架,从而变成政府、居家乐、供应商、老年人这一菱形的框架。第四,机构的发展信息化是最基本的,但是居家养老服务更需要信息化。同时丁老师指出,有了信息化如果没有强大的服务支持体系是不行的。第五,丁老师对文章提出具体的解释框架,非常赞同,认为在研究的过程中,不仅要解决具体的问题,更要能够围绕具体问题,提出“形而上”的分析解释框架。最后,对文章结论中提出的“物理形态”、“现实形态”、“应用形态”提出疑问,认为这些和前文的分析并不太符合,没有具体总结引起变化的因素是什么。
同学们对丁老师的精彩点评报以热烈的掌声。最后,所有参加沙龙的师生们一起合影留念,此次喻晨沙龙活动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