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有关规定及综合能力考核工作细则,现对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能力考核成绩进行排序公示。
公示时间5月8日-5月12日。公示期间,学院监察组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电话:027-87543252(办公时间) 联系人:杨老师
邮箱:hustshxy@126.com
公示期内,学院将按专业方向,与拟招生计划内的待录取考生确认意向。如有考生放弃(须书面提交材料),将顺次征求后续考生意向。
拟录取结果将在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示。调档、体检等安排另行通知。
社会学院
2023年5月8日